摘要:本公告受宜春市袁州区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袁州区教育局2016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奖补资金幼儿园保教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招标编号:阳光-YZ2017-015-3)询价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袁州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春市袁州区教育局,招标编号:阳光,招标文件售价::,开标地点: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袁州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2016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奖补资金幼儿园保教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阳光-YZ2017-015-3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教育局2016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奖补资金幼儿园保教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项目编号:阳光-YZ2017-015-3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包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 第三包 阳光-YZ2017-015-3 家电设备 1 批 31.1275万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本包中所投主要产品(空调)必须具有该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售后服务原件及参数须提供官网截图和技术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厂家公章; 9、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注:(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三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投标人不得借用其他投标人(总)分公司或(母)子公司的资质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经审计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公司自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5)投标人自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6)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第三包: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投标时提供本包中所投主要产品(空调)必须具有该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售后服务原件及参数须提供官网截图和技术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厂家公章; 9)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资格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密封好送达(身份证原件除外),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三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原件(缺项不予补交)材料单独密封,并予以“资格原件”注明. 3、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保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前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42号(审计局大院内)现场报名及领取报名凭证并领取询价文件。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6月30日16: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 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其中任一月份投标公司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其中任一月份投标公司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提供投标单位上一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投标公司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6)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五、投标保证金:第三包: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6200.00);报名截止当天的下午4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户 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六、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下午15 :00(北京时间)。 七、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八、联系人: 罗觅婷 罗佳男 联系电话: 13006273176 18317955102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42号(审计局大院内) 九、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017002/017002001/ 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 袁州区政府网 http://www.yzq.gov.cn/ 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qggzy.com 十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个日历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袁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 (1)解释权 (2)本询价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解释权属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