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施工;
所属区域: | 江苏-无锡 | 招标业主/代理: |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6.2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XXQ201703002,招标文件售价:25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WXXQ201703002 |
项目名称 |
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WXXQ201703002-W02; |
标段名称 |
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施工;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7月3日 |
公告信息 |
|
|
|
|
|
|
|
|
|
|
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
|
|
|
|
|
|
|
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
|
|
|
|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新吴区
工程规模: 项目起于锡甘路,起点桩号K0+000,向南延伸,终于梅育路,终点桩号K0+928.359,路线全长0.928k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60m,本次一般路段改造宽度为37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一般路段道路断面为2×2m人行道+2×3m非机动车道+2×1.5m侧分带+2×11m机动车道+2m中分带=37m。本次招标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及桥梁工程。雨水管道d400 ~d1500钢筋砼管;污水管道d400 ~d500钢筋砼管;电力管道1258m,电力井36座;K0+133.000处新建(13+20+13)m简支板梁桥一座,外侧加装饰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37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及桥梁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号)及《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9日 9:00 时至2017年07月03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7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天山路5号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太康社区居委会2楼201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陆勤静 |
联 系 人: |
马轩东、周静霞 |
|
电 话: |
|
电 话: |
85819156-601/13915333939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085888288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hongcheng550@126.com |
|
网 址: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
|
|
|
|
|
|
|
|
|
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
|
|
|
|
|
|
|
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
|
|
|
|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华路(锡甘路-梅育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新吴区
工程规模: 项目起于锡甘路,起点桩号K0+000,向南延伸,终于梅育路,终点桩号K0+928.359,路线全长0.928k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60m,本次一般路段改造宽度为37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一般路段道路断面为2×2m人行道+2×3m非机动车道+2×1.5m侧分带+2×11m机动车道+2m中分带=37m。本次招标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及桥梁工程。雨水管道d400 ~d1500钢筋砼管;污水管道d400 ~d500钢筋砼管;电力管道1258m,电力井36座;K0+133.000处新建(13+20+13)m简支板梁桥一座,外侧加装饰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37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及桥梁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号)及《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9日 9:00 时至2017年07月03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7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天山路5号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太康社区居委会2楼201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陆勤静 |
联 系 人: |
马轩东、周静霞 |
|
电 话: |
|
电 话: |
85819156-601/13915333939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085888288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hongcheng550@126.com |
|
网 址: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
关键字:工程,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