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福州客运段合福高铁及厦门北部分动车餐饮服务含专项服务与随车保洁业务整体承包项目招标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所属行业分类:保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州客运段合福高铁及厦门北部分动车餐饮服务(含专项服务)与随车保洁业务整体承包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福州客运段合福高铁及厦门北部分动车餐饮服务(含专项服务)与随车保洁业务整体承包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段合福高铁及厦门北部分动车餐饮服务(含专项服务)与随车保洁业务整体承包项目招标(南铁段招【2017】47号),于2017年7月26日,在福州客运段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将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备注 |
南铁段招【2017】47号 |
包件1 |
浙江动高实业有限公司 |
|
包件2 |
易食纵横(武汉)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0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招标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段招标办和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段纪委:0591—87050892
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段招标办:0591—87050452
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段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