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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县含光生态公园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17-08-18 18:15: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福州-连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8.17 截止时间:  2017-09-13

摘要:本公告受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8,截止日期:2017-09-1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连江县含光生态公园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连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亿达榕招【2017】02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榕招【2017】021号
开标时间:2017-09-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榕招【2017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含光生态公园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连发改基建【2017】1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连江县

2.2建设规模:控制价为6414.64万元(其中建安金额6216万元,设计费金额198.64万元)。

2.3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连江县含光生态公园工程项目(一期)的勘察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1)①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连江县含光生态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连江含光生态公园工程总体规划方案及设计任务书内全部内容 ③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甲供材料设备除外)。④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3)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4)若甲供材料设备进场,中标人须无偿配合招标人并提供施工条件和相关设施。

(5)步行桥项目,承包人须无偿提供配合服务。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

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③符合相关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

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须为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闽建筑〔2017〕7号)内的单位。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1)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需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其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市政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岗员工;2)若为独立投标人申请:其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市政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报名手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8 18 日至 2017 8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生态公园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函、含光生态公园一期红线图、连江县含光生态公园工程整体方案、连江县含光生态公园工程(一期)评审报告、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 9 13 093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持市政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施工负责人应当持市政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市政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前来递交。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总负责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项目名称;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30号福万通大厦八层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591-26101071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西路89号4楼

  电   话:18065191181

  联 系人: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   1004 9520 098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监督部门:连江县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1-26123129


关键字:公园,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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