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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施工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2017-08-19 02:00:0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长沙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8.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施工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施工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施工项目第一标段 已由 发改基础【2017】49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施工项目第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枫林路站~东四线站),西起岳麓区枫林路站,东至长沙县东四线站,线路全长30.35km,设23座地下车站,换乘站10座。其中文昌阁站至东郡站(7站6区间)已纳入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相关土建施工、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项目已于去年完成招标。本次交通疏解施工项目招标范围为除文昌阁站(含)至东郡站(含)之外的6号线工程中段剩余部分的交通疏解施工项目,总造价约5.75亿元。 2.4 工程造价:本标段工程估算约2.25亿元。 2.5 工期要求:暂定33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 质量要求:(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7 保修要求:市政工程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枫林路站-东四线站新建共16站17区间(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土建工程7站6区间除外)的站点和区间施工期间的道路(含临时道路、永久道路恢复);交通设施(临时及永久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排水管、非公共区域绿化(含树木移植、永久恢复);道路回填及管线改迁的沟槽土方开挖(含探槽)、砌筑及回填工程等;因疏解工程造成的地面建构筑物的拆除及恢复。具体为: 1、交通疏解影响范围内的人行道、绿化带、广场的拆除与临时道路修建;车站主体顶板50cm以上及各附属结构上方的回填;对于现阶段无法探明,而车站施工时不可避免需要拆除的车站邻近社区零星进出管线的拆除及恢复;人工探槽、围挡范围外临时道路修补;区间联络通道、盾构端头及其它不利条件下需要进行的地面加固及恢复。施工完成以后的永久道路恢复(含路基、路面)。 2、疏解道路指示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拆除及恢复;平安城市摄像头、各交通微循环的交通设施、施工提示区域标志、施工过程各站点黄闪灯、锥形桶、水马、防撞桶等交通设施;交通疏解恢复时,电视监控和电子警察等高清设备安装。 3、拆除路灯设施的管线沟槽土方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电力管线沟槽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给水、燃气、通信等其他专业管线的沟槽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排水管道沟槽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车站施工影响范围内的井盖、井座更换及维护,消能井、化粪池、通信引入井等车站围护结构外围小型构筑物实施;非公共区域绿化、非公共区域树木、亮化装饰及喷淋系统的拆除及恢复。 4、受施工影响需要拆除与恢复的地上构建筑物包括:交警岗亭、报刊亭、治安岗亭、周边物业所属管理用房、道闸、广告牌、各类招牌。 注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除园林局认定的公共区范围以外的绿化迁移部分,根据费率招标原则,工程量按实计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东区):桐梓坡路站(含)-文昌阁站(不含)、东郡站(不含)-东西线站(含)+出入段线,共7站8区间。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入围工程业绩较类似项目经历在时间和规模上可适当放宽)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 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采用分阶段配备,本次投标及施工准备阶段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2 人。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后续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及业主要求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
关键字:轨道交通,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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