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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甘肃省金塔县黑河灌区2017年度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9 02:00:3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甘肃-酒泉-金塔县 招标业主/代理:  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8.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酒泉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甘肃省金塔县黑河灌区2017年度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酒泉-金塔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节水配套改造.pdf

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甘肃省金塔县黑河灌区2017年度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省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已由酒泉市水务局和酒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酒水发〔2017〕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2017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7年度建设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了完善保障黑河灌区渠道输水安全性,完善计量设施,改善灌区管理状况,提高用水效率,缓解灌区内部用水矛盾,为灌区内人民群众的农业经济收入和涉水经济发展提供提供有力保障而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区域涉及黑河灌区内共2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渠道13条、总长35.63km,其中拆除重建9.205km,套衬6.243km,加高10.350km,新建9.275km,局部整修0.557km;改建渠系建筑物129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8座,无节制分水闸62座,车桥28座,涵洞1座。

本次建设内容为改建渠道3条、总长8.0km,其中拆除重建3.2km,原砼预制块衬砌渠内4.243km,局部整0.557km

2.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9月20

计划竣工时间为2017年10月29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一标段,第二标段为施工二标段,第三标段为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金塔县黑河灌区西干渠25+605-27+605处2.0km砼现浇渠道进行拆除重建;在黑河灌区焦家湖水库输水渠0+000-1+100处1.1km砼现浇渠道进行套衬现浇。

第二标段:营盘水库输水渠0+000-0+557处0.557km砼现浇渠道进行局部修整在营盘水库输水渠0+557-3+700处3.143km砼预制块衬砌渠道进行套衬现浇;对西干渠24+405-25+605处1.2km砼现浇渠道进行拆除重建。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主要对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2017年实施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包括变更)期监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土建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即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且备案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5年7月—2017年7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782308:30201782717:00,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114.55.163.181/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 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施工、监理企业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20178月2717:00之前扫描发送至1264302696@qq.com邮箱。施工企业填写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于2017年8月28日17:00前送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共同盖章备案,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报名备案表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备案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以及将在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标公示截图或业主单位证明,必须是可查询的证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的,视为伪造,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未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4.3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或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9月14日上午09:00,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酒泉市世纪大道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议开始前到达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企业开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及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相关原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9:30在金塔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2017年8月29日下午15:00时在金塔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7日。

8、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电汇(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金    额:施工每标段伍万元整(¥50000),监理每标段壹万元整(¥10000)。 

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开标前七日历日17:00时(2017年9月7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金塔县金塔镇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传    真:0937—4427310

联系人:茹生荣      

电    话:13893742189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310室

联系人:王雪

电    话:15109371986/09372629011

邮    箱:1264302696@qq.com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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