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皮山县卫计委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皮山县2015年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采购电梯,所属区域:新疆-和田-皮山县,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皮山县卫计委,招标编号:PSX2017106,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皮山县2015年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采购电梯公告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皮山县卫计委的委托,对皮山县2015年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采购电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PSX2017106号
二、项目名称:皮山县2015年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采购电梯
三、标的物名称及数量:本次采购对皮山县科克铁热克乡卫生院、固玛镇卫生院、皮西那乡卫生院、阔什塔格乡卫生院新建灾后重建门诊病房楼各采购安装二台医用电梯,以及采购设备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价:240.00万元。
四、采购人:皮山县卫计委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此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具有有效运行的ISO系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认证范围须覆盖所投设备、并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查投标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
(5)非生产供应商须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不接受生产商所属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出具的代理授权),并同时提供生产商的相应资格条件(包括: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格证件);
(6)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并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7)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具有有效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8)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在国内和疆内经销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9)提供由制造商所在地安全生产委员会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等级证书;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具体数量、参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者,请将上述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除安全生产管理等级证书报名时可提供加盖鲜(公)章复印件,开标时须携带原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并各备复印件盖鲜(公)章一套,以存备查。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每日上午10:00~14:00时,每日下午15:30~19: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密封(封套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提交日期)提交至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三楼(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皮山县新城区高级中学对面),经对投标方提交的相关资格证件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至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提交的资格证件不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证件均需原件,所有证件的公证件及其他形式,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上午12:30时,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皮山县新城区高级中学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范浩源;联系电话:0903-7827813、18016916677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