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大法庭屋顶修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7-64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屋顶修缮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7-64号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大法庭屋顶修缮 |
1 |
项 |
158713.45元 |
注: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报价单位的首轮报价均不能超出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项目概况:即将进入雨季,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屋顶修缮屋面有漏水等现象,现对其进行修缮。
3.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工程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5.施工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7.社保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纳税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报价人如提供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现场勘查回复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3日。
(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具体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珠算心算协会)二层211)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联系人:侯女士,薛女士
5.联系电话:0351-2021630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珠算心算协会)二层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珠算心算协会)二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8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51-6016300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珠算心算协会)二层211
联系人:侯女士,薛女士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邮箱:zhaobiao1122@126.com
本次谈判公告公示期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3日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