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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江汉路中山大道执法大队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次公告
2017-08-21 01:20:0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北-武汉-江汉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08.2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江汉路中山大道执法大队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江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WHJT-CZH-2017-3D09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江汉路中山大道执法大队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次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J17081650-1555号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要求,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的委托,对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江汉路中山大道执法大队食堂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7-3D091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江汉路中山大道执法大队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69.6万元(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章内容。 

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江汉路中山大道执法大队食堂购买服务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服务期1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8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3、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烹调师;

4、需承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5及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6、须在武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附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能在武汉市当地及时、稳定地提供服务;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0、须提供公告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820日起至20178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8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不邮寄,售后不退)。

⒈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⒉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⒊ 同时携带本公告中“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下午1430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7年8月29下午1430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

    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4

  人:徐工

    话:027-65652017

    真:027-6565201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308

联 系 人:管立传、康方

电    话:027-82657707

传    真:027-8265770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

联 系 人:苏 兵                   

电    话:027-8572822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关键字:其他,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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