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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
(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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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70248-03SG |
南京理工大学建设项目南京理工大学老校区改造(一期)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16]5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754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754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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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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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新建环境生物楼、应用化学楼施工 |
2、工程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校园内(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
6、工期要求:606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工程;其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环境生物楼、应用化学楼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含弱电)、消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暖通工程及配合通风柜系统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3266 m2;建筑物层数:7 层;其中地上层数:6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4 m;其中地下室面积:3098.22 m2;造价:85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171.26 m2;幢数:2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35676.5 吨;土石方量:29000 m3;建筑面积:3098.22 m2;根数:0 根;桩形:无 ;桩长:0 m;建筑面积:3098.22 m2;基坑深度:5.8 m。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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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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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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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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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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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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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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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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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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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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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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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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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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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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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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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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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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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4年08月0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除外)。(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所提供的业绩,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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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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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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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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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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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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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
2、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所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01月至2017年0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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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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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8月22日13时41分到 2017年8月29日13时41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理工大学(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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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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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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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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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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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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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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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传真:025-8543896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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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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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亚鹏、刘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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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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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8365052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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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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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cheng_9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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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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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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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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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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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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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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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
(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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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70248-03SG |
南京理工大学建设项目南京理工大学老校区改造(一期)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16]5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754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754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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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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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新建环境生物楼、应用化学楼施工 |
2、工程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校园内(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
6、工期要求:606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工程;其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环境生物楼、应用化学楼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含弱电)、消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暖通工程及配合通风柜系统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3266 m2;建筑物层数:7 层;其中地上层数:6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4 m;其中地下室面积:3098.22 m2;造价:85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171.26 m2;幢数:2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35676.5 吨;土石方量:29000 m3;建筑面积:3098.22 m2;根数:0 根;桩形:无 ;桩长:0 m;建筑面积:3098.22 m2;基坑深度:5.8 m。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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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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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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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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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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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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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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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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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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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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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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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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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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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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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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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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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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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4年08月0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除外)。(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所提供的业绩,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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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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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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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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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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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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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
2、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所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01月至2017年0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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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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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8月22日13时41分到 2017年8月29日13时41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理工大学(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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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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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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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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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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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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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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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传真:025-8543896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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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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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亚鹏、刘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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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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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8365052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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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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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cheng_9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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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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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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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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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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