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0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编号:ANJ171038,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NJ171038 | 项目名称 | 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 | ||||||||||||||||||||||||||||||||||||||||||||||||
标段编号 | ANJ171038-01SG | 标段名称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9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9月15日 | ||||||||||||||||||||||||||||||||||||||||||||||||
公告信息 |
一、招标条件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项目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已经的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题会议记录[第34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179.5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179.57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 (2)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3)项目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 (4)工程实施范围和内容:对下列六幢办公用房局部进行维修改造、外墙出新等:①6#楼1-2层,建筑面积约1300㎡;②16#楼建筑面积约950㎡;③28#楼2-4层,建筑面积约700㎡;④29#2层、5层各一半及6层,建筑面积约1750㎡;⑤30、31#楼1-6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⑥统战部阁楼,建筑面积约400㎡。 (5)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约6100平方米 (6)项目总投资:1179.57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估算1100万元) 2.2招标内容 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设计、采购与施工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范围如下:室内外装修、配套水电安装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等。中标单位需做好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四、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提供)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人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各自公章): 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投标人无下列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8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装饰或装修改造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联合体投标,则业绩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承担的业绩)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资格审查当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资格申请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别符合在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中担任的角色的资格要求,按各自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担相应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否则,其投标或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分值分配如下:投标报价65分、设计方案25分、施工方案10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自2017年 09 月 08日至2017年09月18 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至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3楼工程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唱标时核验身份证,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5、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媒介为光盘或U盘)贰份。 九、本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2、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 联系 人:黄工 电 话:025-687866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3楼工程一部 联系人:刘工、张工 电 话:025-66081203、18795825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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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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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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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项目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已经的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题会议记录[第34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179.5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179.57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 (2)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3)项目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 (4)工程实施范围和内容:对下列六幢办公用房局部进行维修改造、外墙出新等:①6#楼1-2层,建筑面积约1300㎡;②16#楼建筑面积约950㎡;③28#楼2-4层,建筑面积约700㎡;④29#2层、5层各一半及6层,建筑面积约1750㎡;⑤30、31#楼1-6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⑥统战部阁楼,建筑面积约400㎡。 (5)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约6100平方米 (6)项目总投资:1179.57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估算1100万元) 2.2招标内容 市级机关大院部分办公用房维修出新设计、采购与施工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范围如下:室内外装修、配套水电安装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等。中标单位需做好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四、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提供)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人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各自公章): 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投标人无下列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8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装饰或装修改造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联合体投标,则业绩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承担的业绩)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资格审查当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资格申请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别符合在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中担任的角色的资格要求,按各自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担相应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否则,其投标或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分值分配如下:投标报价65分、设计方案25分、施工方案10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自2017年 09 月 08日至2017年09月18 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至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3楼工程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唱标时核验身份证,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5、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媒介为光盘或U盘)贰份。 九、本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2、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 联系 人:黄工 电 话:025-687866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3楼工程一部 联系人:刘工、张工 电 话:025-66081203、18795825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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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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