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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东丰县林业局东丰县野生梅花鹿保护基地配套设备项目
2017-09-21 13:40:3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 招标业主/代理:  东丰县林业局/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9.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东丰县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1,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东丰县野生梅花鹿保护基地配套设备项目,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丰县林业局,招标编号:JLHPZB2017091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丰县林业局东丰县野生梅花鹿保护基地配套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HPZB20170911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东丰县林业局东丰县野生梅花鹿保护基地配套设备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受招标东丰县林业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东丰县林业局东丰县野生梅花鹿保护基地配套设备项目
2.2招标内容:标志牌、宣传牌、围栏、彩钢门卫房、电动钢质拉门,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3项目地点:横道河镇驼腰村;
2.4投资金额:54.508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1月16日,共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被授权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需持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21日至2017年9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安全B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1114:00,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街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零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200161703605966778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林业局
地  址:东丰县林业局
联系人:齐少波
电  话:0437-62197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阳光广场C座9楼
联系人:都军
电话:0432-62118999

关键字:设备,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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