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青岛城阳七中扩建工程,所属区域:山东-青岛-城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9/22 | 公告号: | 201710-231 |
项目名称: | 城阳七中扩建工程 | ||
工程地点: |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南万村,城阳七中院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987.13万元 | 工程造价: | 3373.08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10151.52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青城发改投资审[2017]284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崂国用(1991)字第2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14201709180101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城阳第七中学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苟双迪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805381 |
代建单位: | 无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无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无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城阳第七中学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苟双迪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805381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孙玉胜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965569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无 | 房地产产权人: | 无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无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按照36班初级中学进行扩建,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教学楼1座、实验楼1座、食堂及风雨操场1座,并进行室外绿化、硬化铺装及配套室外管线建设。总建筑面积10151.52平方米,其中地上9863.86平方米,地下287.66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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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七、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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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9月22日9时)起在青岛市城阳区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中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块再次(或继续)点击在线报名进入页面后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电子版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文件)(2017年10月17日10时30分时取消网上下载)。 2、技术标书封皮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中心北九楼,电话:66796200)无记名获取。 3、下载招标文件生成的投标识别码须牢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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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进入青岛市城阳区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 “公共资源交易”模块中的“答疑与说明”窗口获取;本项目提出异议从招标公告页面中的提出“异议窗口”提交。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原件。 4、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图纸的出现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号,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0532-85871507-162。 7、开标前投标单位需自行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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