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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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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30499-09SG |
南京市玄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玄武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6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513.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4513.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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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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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幕墙工程 |
2、工程地点:玄武区佛心桥22号西侧 |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39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幕墙;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幕墙,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2881.92 m2;幕墙高度:23.5 m。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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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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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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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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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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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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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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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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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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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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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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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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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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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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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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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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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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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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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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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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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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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半年(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6、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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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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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9月22日14时41分到 2017年9月29日14时41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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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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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佛心桥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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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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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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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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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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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传真:0258643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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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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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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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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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1528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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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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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435855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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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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