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浦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采购业主: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招标编号:APK17123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PK171236 | 项目名称 | 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PK171236-02FG | 标段名称 | 地质勘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9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9月29日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备字[2017]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3、合同估算价:约197万元 4、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1328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273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273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基层社区中心、幼托、人防及部分居住配套设施、室内精装修、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5、招标范围: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工作的准备、实施及成果资料的编制等。 6、工期:30日历日(其中:15天内完成野外施工,进场5日内提交中间成果报告,30天内提交正式报告)。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类别: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自2017年9月22日至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 ”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先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本单位的CA证书,并到业务受理柜台激活专业交易系统登陆权限后,持CA证书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工程(e路阳光)"交易系统参与投标流程。已办理过CA证书的单位应先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激活本单位CA证书的“e路阳光”登陆权限。CA证书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 五、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7、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3月-2017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中涉及到的各项证书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供评委核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评分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勘察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勘察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扫描件及公证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项目中不予认可,未提供原件或提供了原件未提供复印件的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等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七、其他: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4、投标人须提前办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网手续,否则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办理程序参见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296682f5-ba2a-479b-bed3-f59a298f4ebf&categoryNum=012001001。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总部大厦五楼 招标人联系人: 杨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8686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8686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邮箱:tydl6688@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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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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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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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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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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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备字[2017]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3、合同估算价:约197万元 4、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1328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273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273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基层社区中心、幼托、人防及部分居住配套设施、室内精装修、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5、招标范围: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工作的准备、实施及成果资料的编制等。 6、工期:30日历日(其中:15天内完成野外施工,进场5日内提交中间成果报告,30天内提交正式报告)。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类别: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自2017年9月22日至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 ”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先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本单位的CA证书,并到业务受理柜台激活专业交易系统登陆权限后,持CA证书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工程(e路阳光)"交易系统参与投标流程。已办理过CA证书的单位应先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激活本单位CA证书的“e路阳光”登陆权限。CA证书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 五、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7、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3月-2017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中涉及到的各项证书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供评委核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评分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勘察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勘察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扫描件及公证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项目中不予认可,未提供原件或提供了原件未提供复印件的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等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七、其他: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4、投标人须提前办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网手续,否则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办理程序参见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296682f5-ba2a-479b-bed3-f59a298f4ebf&categoryNum=012001001。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总部大厦五楼 招标人联系人: 杨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8686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8686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邮箱:tydl6688@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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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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