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招标编号:FJJF20170116,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F20170116 | ||||||||||||||||||||||
开标时间:2017-10-1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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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建省级政府网站 统一技术平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的委托,对福建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招标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书。 一、招标编号:FJJF20170116 二、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三、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提供2017年以来任一个月投标人公司缴纳税收的凭据;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以来任一个月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 10、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正本的复印件,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投标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1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 9 月 22 日至2017年 9 月 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 10 月 13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 10 月 13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则表示参与投标的有关各方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屏西路27号福建信息大厦 电 话:0591-86303762,13705998511 联系人:吴钦阳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邮编:350013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何红梅、马惠敏 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传 真:0591-87582611 项 目 负 责 人:李一芝 联系电话:0591-87582711 网址:Http://www.fjjfjt.com 电子信箱:fjjf10@163.com
十三、特别提示 13.1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3.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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