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3,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哈密[兵团十三师] 会务中心专用灯光设备更换改造及中央空...,所属区域:新疆-哈密,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会务中心专用灯光设备更换改造及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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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会务中心专用灯光设备更换改造及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新疆昊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会务中心专用灯光设备更换改造及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已批准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会务中心专用灯光设备更换改造及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师会务中心 采购内容:会务中心专用灯光设备更换改造一批,中央空调维修保养一批,具体规格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项目总投资:48万元(其中专用灯光设备更换改造42万元;中央空调维修保养6万元) 标段划分:【标段一:专用灯光设备更换改造】;【标段二:中央空调维修保养】 质量标准: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中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经营范围及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安装配送和服务要求;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40万元以上至少有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8、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段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中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经营范围及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安装配送和服务要求;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有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8、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开标前自行办理(开标时必查件)。 四、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09:30至2017年9月27日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 注: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报名的供应商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1、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 2、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 3、备案材料在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 六、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开标前自行办理(开标时必查件) 七、拟发售询价通知书时间、地点:2017年9月26日上午09:30至2017年9月28日20:0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费用缴纳后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TPFront/)自行下载。 八、询价通知书:标段一: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二: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拟询价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下午17时00分。 十、询价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十一、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阿不列宁.马木提 电话0902-2565120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昊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瑞金路1号(红瑞超市二楼) 联系人:王翠银 电话:0902-2500627 17699023260 电子邮箱:1961618605@qq.com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新疆昊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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