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平高级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9,截止日期:2017-10-3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泰安【房建监理】扩建项目监理,所属区域:山东-泰安-东平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平高级中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房建监理】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2017-007783-0905-158j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房建监理】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监理 已由 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基字[2016]50号、东发改基字[2017]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平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房建监理】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监理位于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东平高级中学院内,建筑面积34021.15m2,合同估算价56万元,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6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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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本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年6月-2017年8月)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察机关查询电话:0538-3012633)。 3.5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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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475号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一层西首)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改)、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需提供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截图(加盖公章)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300元)逾期不候。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时间:2017年10月30日08时00分起至09时0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地址:东平县财政局北200米路东,东平县服务中心三楼。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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