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昌县水土保持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17,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巴中平昌县龙岗寺项目区2017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所属区域:四川-巴中-平昌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昌县水土保持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平昌县龙岗寺项目区2017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昌县龙岗寺项目区2017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2017〕4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昌县水土保持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平昌县水土保持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和核准文号为巴发改〔2017〕4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70901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岗镇龙岗寺村、利群村、火箭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修梯田2143亩(石坎梯田540亩,土坎梯田1603亩),建设蓄水池16口、沉沙凼28个、排灌沟渠6.85km、生产道路6.96km,山坪塘整治3座。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两个施工标段:一标段:龙岗镇利群村;二标段:龙岗镇火箭村、龙岗寺村;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 /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0月17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0月21日23时59分,凭通过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登陆《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东段44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昌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平昌县新平街东段15号
邮 编:6364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276221766
传 真:0827622176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瑞河街建设大厦12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87653197
传 真:028-8765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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