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0,截止日期:2017-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六角坑公路站拆旧新建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永泰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招标编号:闽正茂〔2017〕招字第026号,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 〔2017〕 招字第026号 |
开标时间:2017-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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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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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 〔2017〕 招字第02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角坑公路站拆旧新建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16〕1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建设资金来源福州市公路局养护工程计划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占地面积310.7m2 ,总建筑面积1242.8m2;建筑层数4层,建筑总高度14.5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六角坑公路站拆旧新建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综合楼的基础、土石方、土建、装修、消防水池、配套设施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1582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备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7.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根据《关于在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中试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榕建筑〔2017〕47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未按规定提交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 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 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纸质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④或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公路局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glj/)及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8号 电话:0591-24853195 传真:0591-24853192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3号楼二层(五四北泰禾广场东侧),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3399638 传真: 0591-83399738 联系人: 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10 5110 3001 0000 0103 91 开户银行:永泰农联社北门分社; 注明用途:闽正茂 〔2017〕 招字第026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部门或机构名称:永泰县监察局、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91-24872866、2483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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