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嘉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1,截止日期:201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双阳区泰富嘉园C、D区建设项目,所属区域:吉林-长春-双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吉林省嘉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LHF[2017]-,招标文件售价: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泰富嘉园C、D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F[2017]-10-01SY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泰富嘉园C、D区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466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嘉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泰富嘉园C、D区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为29524.5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9958.81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为16711.7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854.03平方米,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施工。
2.3招标控制价:4723.9264万元。
2.4工期: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2月30日,共计408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以南,滨河路以西。
2.6质量目标:要求符合符合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担任过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一项,须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信息登记。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0 月 20 日至 2017年 10 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审计报告
(6)项目经理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原件;
(8)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标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嘉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9439399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日期: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