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1,截止日期:2017-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福州段服务二次,所属区域:福建-福州-平潭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FJMSZB2017-084-1,招标文件售价:8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7-084-1 |
开标时间:201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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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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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福州段)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7-08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6〕2079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樟溪莒口闸、闽江竹岐引水线路、莒口至福清及平潭输水线路、莒口至福州及长乐输水线路。莒口闸总库容6892万立方米。输水线路总长178.07公里,其中隧洞124.67公里、管道53.40公里。闽江竹岐引水线路长34.63公里,莒口至福清及平潭输水线路长91.70公里,莒口至福州及长乐输水线路干线和4条支线长51.74公里。工程估算总投资63.76亿元,工程总工期48个月。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约943.88hm2,其中项目建设区813.81hm2,直接影响区130.07hm2。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29.34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27.57万t。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建设期,应重点加强施工期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料场区、交通道路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建区等6个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 由于本工程属大型供水工程,且涉及重要江河,因此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2.2项目名称: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福州段)服务(二次); 2.3建设地点:福州市、闽候县、永泰县、福清市、长乐市; 2.4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企业自筹;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所含的全部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了解各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效果。水土保持监测主要任务是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背景值,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量、弃渣量、项目扰动面积、挖填方量及面积、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的变化情况等,运行初期的实施效果等; 2.6监测成果:按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水土保持监测月度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 2.7质量要求及标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及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要求,完成各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满足项目竣工水保验收要求。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要求执行。 2.8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年止(暂定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对监测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监测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2016年 8 月至2017年 7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 10 月 23 日至2017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16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龙安路369号(原龙安路东侧)中辉大厦12楼 电 话:0591-87867621 联系人:兰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政编码:350001 电 话:0591-87517829,传真:0591-87560944 联系人:罗工
投标保证金账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鼓屏支行 帐 号:13003101040003298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监督单位:福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0591-83369523 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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