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金溪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抚州金溪县城区及高新园区雨污水管网优化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抚州-金溪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金溪县城市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金溪县城区及高新园区雨污水管网优化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金招字[2017]第 G23 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溪县城区及高新园区雨污水管网优化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金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投资字【2017】69号审批建设,招标人为金溪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县上级资金及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
约9600万元(以金溪县审计预算审核价为准并经重点办最终审核价计取)。
2)项目建设地点
优化提升建设区域:东至象山南北路、西至高新区(含高新区)、北至老工业园区(含老工业园区)、南至城南泵站区域内的排水管网(含雨、污水管);
排水专项规划范围:整个县城区及工业园区(含高新区)。
3)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任务为通过地形图测绘、排水管网普查、专项规划、工程设计、勘察、管网施工、泵站建设、路面修复、景观绿化修复、排水管网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措施,完成金溪县县城污水收集、截污纳管目标。
4)招标范围
①技术服务部分包括排水管网普查、地形图测绘、排水管网专项规划、以及项目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技术服务;
②施工部分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排水管网信息化系统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排水)乙级(含)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含)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均需押证上岗),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2017年7月、2017年8月、2017年9月)。
3.3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提供施工范围内1:500实测地形图(承诺书格式自拟)。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②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设(2017)1号》文件:“关于全省建筑工地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暂停2年在江西省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④施工方关键岗位(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中标后均需押证上岗)的有效岗位证书;
⑤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未提供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7 年10 月23日 至 2017 年 11月15日,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6日9:30时,地点为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溪县周庄路与疏山北路交叉口西南100米,综合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信息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金溪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人:邵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邹先生
电 话:15979586110 联系电话:15083831061、1380700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