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1,截止日期:2017-11-2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3标段施工,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53,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53 | ||||||||||||||||||||
开标时间:2017-1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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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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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5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3标段(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17〕1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站为橘园站、终点站帝封江站,全线约为28.4km,共设站23座,全线均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螺洲车辆段1座,洪塘停车场段1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 第3标段招标范围:包含鳌峰路站(不含)~江边村站~会展中心站~林浦站(不含与6号线换乘节点部分)~城门站~螺洲镇站~帝封江站(不含)、螺洲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地铁上盖、下穿、交叉换乘、配套工程和地铁相关的工程、综合管廊;招标范围内的同步实施及配套的工程。共5站6区间1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具体桩号YCK37+750.766~YCK47+846.536,长度约10.0958km。 (2)招标内容 第3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土建工程(含人防工程)、风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招标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 1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51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标段划分: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如下表: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为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住建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至少具有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经历(业绩中须包含车站和盾构区间,且须在同一合同项下,组合业绩不予认可)。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亿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土建工程业绩中须包含车站和盾构区间,且须在同一合同项下,组合业绩不予认可,PPP业绩不予认可。)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 时 分至 / 年 / 月 / 日 时 / 分通过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 打开。 4.3.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 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 00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2号区域(即4楼131-142窗口)】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 年 / 月 /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 年 / 月 / 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zmtr.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邮编:350009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6308196、0591-86308121,传真:0591-86308199 联系人:庄先生、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 邮编:350028电子邮件: fj87623982@163.com 电话:0591-87605650转8815、8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邹先生、刘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 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1。 备注:若选择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715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1-8759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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