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溧水校区工程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采购,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溧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标编号:ALS15022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溧水校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LS150224 | 项目名称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溧水校区工程 | ||||||||||||||||||||||||||||||||||||||||||||||||||||||||||||||||||||||||||||||||||||||||||||||||||||||
标段编号 | ALS150224-08HG | 标段名称 | 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采购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 | ||||||||||||||||||||||||||||||||||||||||||||||||||||||||||||||||||||||||||||||||||||||||||||||||||||||
公告信息 | 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采购(货物) ALS150224-08H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溧水校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教育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苏教发[2014]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采购 2.2 招标范围: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3 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 2.4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供货后的14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5 招标控制价: 1291.5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投标申请人可以是制造商或者一级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为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资审当天中国银行挂牌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内容须在其经营范围内。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中能反映出注册金额及经营范围,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若提供的营业执照反映不出注册金额及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营业执照及能反映出注册金额及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提供原件核查)。 ③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 提供2014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地砖、内墙面砖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含)以上的已完工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者是业主盖章的已经完工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本次招标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5)信用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②企业近三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③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投标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签章视为无效)。 ⑤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网上打印件。 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说明:1. 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未通过的为无效报价,其报价不计分。 2. 若评标专家集体认定投标样品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相差较大时,评标专家可以直接决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为废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 年10月27日止,上午9: 00分至11: 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 5.2 获取方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样品成本押金费400元/套(投标结束后带样本成品及押金凭证进行退款)。 6、其他 6.1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2 本工程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3 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6.4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如在此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退还节点:材料全部供货完成并经过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6.5 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6.6 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6.7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 本项目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和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招标。 6.9本项目为省级及以上单位货物招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先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本单位的CA证书,并到中心西大厅业务受理柜台A014窗口激活专业交易系统登陆权限后,持CA证书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工程(e路阳光)"交易系统参与投标流程。已办理过CA证书的单位应先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激活本单位CA证书的“e路阳光”登陆权限。CA证书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办事指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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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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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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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采购(货物) ALS150224-08H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溧水校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教育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苏教发[2014]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采购 2.2 招标范围:学生宿舍组团地砖、内墙面砖,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3 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 2.4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供货后的14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5 招标控制价: 1291.5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投标申请人可以是制造商或者一级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为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资审当天中国银行挂牌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内容须在其经营范围内。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中能反映出注册金额及经营范围,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若提供的营业执照反映不出注册金额及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营业执照及能反映出注册金额及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提供原件核查)。 ③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 提供2014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地砖、内墙面砖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含)以上的已完工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者是业主盖章的已经完工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本次招标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5)信用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②企业近三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③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投标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签章视为无效)。 ⑤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网上打印件。 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说明:1. 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未通过的为无效报价,其报价不计分。 2. 若评标专家集体认定投标样品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相差较大时,评标专家可以直接决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为废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 年10月27日止,上午9: 00分至11: 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 5.2 获取方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样品成本押金费400元/套(投标结束后带样本成品及押金凭证进行退款)。 6、其他 6.1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2 本工程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3 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6.4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如在此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退还节点:材料全部供货完成并经过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6.5 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6.6 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6.7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 本项目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和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招标。 6.9本项目为省级及以上单位货物招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先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本单位的CA证书,并到中心西大厅业务受理柜台A014窗口激活专业交易系统登陆权限后,持CA证书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工程(e路阳光)"交易系统参与投标流程。已办理过CA证书的单位应先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激活本单位CA证书的“e路阳光”登陆权限。CA证书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办事指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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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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