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1,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宝鸡岐山周文化景区景观照明工程,所属区域:陕西-宝鸡-岐山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岐山周文化景区景观照明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周文化景区景观照明工程已由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岐发改发【2015】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旅游集团岐山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旅游集团岐山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岐山县北郭村。
2.2工程规模: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岐山周文化景区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周文化景区南区(总平面、周王室、餐厅博物馆、东西南北城门、明堂)及北区(封神乐园、亲子乐园、停车场、诸子百家、周原外东南(京都))范围内景观照明工程管线敷设、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与质保工作。
2.5项目估算价:11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外地企业需按照陕西省住建厅要求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0:00至2017年10月26日00:00。
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五部持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网上报名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五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发布。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五部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邓楚 马超
电 话:029-88490543
传 真:029-8849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