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公交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项目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办公装修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公交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490,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0490 | 项目名称 | 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0490001001 | 标段名称 | 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办公装修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1月20日 | ||||||||||||||
公告信息 |
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后审) 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490001001
宿迁市公交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装饰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 1.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690.45平方米,总投资约28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的 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65%,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两年且无质量缺陷责任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9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10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 131 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 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 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 08:30至2017年11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17年11月1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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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后审) 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490001001
宿迁市公交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装饰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 1.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690.45平方米,总投资约28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的 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65%,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两年且无质量缺陷责任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水景公园公交首末站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9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10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 131 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 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 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 08:30至2017年11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17年11月1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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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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