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定县审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阳泉审计局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类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阳泉-平定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平定县审计局,招标编号:平政采[2017]_GZ03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开标地点:1、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3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财政局委托,对平定县审计局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平政采[2017]_GZ034
二、项目名称:平定县审计局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类服务机构
三、项目预算:跟踪审计项目一事一议,除土石方外其他项目以全部投标报价平均费率为最终签约合同价。
(一)造价机构费用标准:
1、按山西省造价管理协会晋价协字〔2014〕08号文件标准的45%为基数计算审计费用(其中效益部分按4%计算),单项咨询项目按要求费用计算不足1500元时,按1500元计取审计费用。
2、单独土石方或土石方占总造价35%以上的项目,土石方项目按晋价协字[2014]08号文件标准的25%计取审计费用(其中效益部分按4%计算),其余项目按文件标准的45%为基数计算审计费用(其中效益部分按4%计算),单项咨询项目按要求费用计算不足1500元时,按1500元计取审计费用。
3、跟踪审计项目费用计取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一事一议,但最高不超山西省造价管理协会晋价协字〔2014〕08号文件标准的45%。
(二)财务审计机构费用标准:按晋价服字〔2013〕202号文件标准不得高于的45%为基数计算审计费用,单项咨询项目按要求费用计算不足1500元时,按1500元计取审计费用。
(三)评估类
资产评估机构费用标准:按晋价服字〔2013〕203号文件标准不得高于的45%为基数计算评估费用,单项咨询项目按要求费用计算不足1500元时,按1500元计取审计费用。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3包。
第一包:乙级资质以上工程造价服务机构10个
第二包:财务审计服务机构6个
第三包:资产评估类服务机构6个
五、参与本次招标中介机构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底或2017年上半年缴费凭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中介机构认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8、我中心将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介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时均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国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函。
注:以上资质证书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特别提醒: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八、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2、领取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3、领取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委四楼412室]。
4、联系电话:0353-6188515
5、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中介机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30
2、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县农委五楼506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定县审计局
联系人:张永春 联系电话:0353-4210803
集采机构: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委四楼412室]。
联系人:吕俊义电话:6188515
平定县政府采购办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