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7,截止日期:2017-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迁市大兴镇兴张路亮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13211711010203,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三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迁市大兴镇兴张路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13211711010203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大兴镇兴张路亮化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13211711010203-BD-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大兴镇兴张路亮化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1月23日 | ||
公告信息 |
宿迁市大兴镇兴张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的宿迁市大兴镇兴张路亮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大兴镇; 1.2工程规模: 约50万元; 1.3工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一年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大兴镇兴张路路灯工程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 控制价:¥:496141.88元,发包价:¥:496141.88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豫信用办发〔2015〕5号文第十条规定,信用报告原件须经宿豫区信用办登记、备案后方可有效。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 8 时30分至2017年11 月23日下午17 时3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 日 9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三楼,电商产业园区京东商城对面)。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宿豫区大兴镇 联系人:王大伟 电话:150509587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凯琳瑞大楼十楼(渔歌子酒店东侧) 联系人:李巧巧 电话:18651090345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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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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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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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迁市大兴镇兴张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的宿迁市大兴镇兴张路亮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大兴镇; 1.2工程规模: 约50万元; 1.3工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一年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大兴镇兴张路路灯工程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 控制价:¥:496141.88元,发包价:¥:496141.88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豫信用办发〔2015〕5号文第十条规定,信用报告原件须经宿豫区信用办登记、备案后方可有效。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 8 时30分至2017年11 月23日下午17 时3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 日 9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三楼,电商产业园区京东商城对面)。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宿豫区大兴镇 联系人:王大伟 电话:150509587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凯琳瑞大楼十楼(渔歌子酒店东侧) 联系人:李巧巧 电话:18651090345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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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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