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
所属区域: | 江苏-无锡 | 招标业主/代理: | 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11.1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标;,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XBH201705005,招标文件售价:25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WXBH201705005 |
项目名称 |
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WXBH201705005-W01; |
标段名称 |
施工标;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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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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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1月21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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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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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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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批复 锡滨发改许[2017]1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立信大道与周新路交叉口东南侧
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40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05.5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7584.81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220.74平方米。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10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古建修复,仿古建筑、地下停车场新建,水电安装及配套市政管线等工程。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1资质条件:1、[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2、[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3.1.2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自2012年11月17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古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指造价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古建筑工程,要求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此项业绩如为联合体中标项目,归主体单位所有,并出具业主工作量划分说明。)及膜结构工程(要求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无法完全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可同时提供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书面原件作为补充说明材料)。以上两项专业内容不仅限于一个单项合同。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2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7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资质证书需扫描上传至资格申请书中。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须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
(2)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证书需扫描上传至资格申请书中;
(3)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 9:00 时至2017年11月21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0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分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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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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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周新苑280 |
地 址: |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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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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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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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任春祺 |
联 系 人: |
过卓、虞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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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85078188 |
电 话: |
0510-8283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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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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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0-8510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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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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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57314038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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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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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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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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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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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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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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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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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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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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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XDG-2016-4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批复 锡滨发改许[2017]1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立信大道与周新路交叉口东南侧
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40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05.5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7584.81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220.74平方米。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10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古建修复,仿古建筑、地下停车场新建,水电安装及配套市政管线等工程。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1资质条件:1、[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2、[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3.1.2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自2012年11月17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古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指造价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古建筑工程,要求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此项业绩如为联合体中标项目,归主体单位所有,并出具业主工作量划分说明。)及膜结构工程(要求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无法完全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可同时提供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书面原件作为补充说明材料)。以上两项专业内容不仅限于一个单项合同。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2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7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资质证书需扫描上传至资格申请书中。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须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
(2)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证书需扫描上传至资格申请书中;
(3)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 9:00 时至2017年11月21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0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分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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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周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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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周新苑280 |
地 址: |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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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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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任春祺 |
联 系 人: |
过卓、虞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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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85078188 |
电 话: |
0510-8283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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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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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0-8510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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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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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57314038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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