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699,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0699 | 项目名称 | 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0699001001 | 标段名称 | 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1月23日 | ||||||||||||||
公告信息 |
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699001001
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的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17]3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众兴镇俞杨北路聚宝公园;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实施基坑土方约492.25m?,柱墩约64.51m?,钢管柱约16.45吨,金属栏杆约1708.36米等工程; 1.3 工 期: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30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40%,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照审计结算价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总长1789m。立柱为90*90*4mm方钢管立柱,下横杆为60*60*2mm方钢管,竖杆为D30*2mm@120mm钢管,上部横杆为2*60*40*2mm矩形钢管,外露部分除锈刷漆。预算价:766527.84元;发包价:689875.06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企业应具有经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保证金缴款方式: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支票(同城)或电汇(异地)或网上银行支付方式提交人民币:12000元,作为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 08:30至2017年11月2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17年11月17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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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699001001
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的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17]3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众兴镇俞杨北路聚宝公园;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实施基坑土方约492.25m?,柱墩约64.51m?,钢管柱约16.45吨,金属栏杆约1708.36米等工程; 1.3 工 期: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30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40%,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照审计结算价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众兴镇聚宝公园围栏项目,总长1789m。立柱为90*90*4mm方钢管立柱,下横杆为60*60*2mm方钢管,竖杆为D30*2mm@120mm钢管,上部横杆为2*60*40*2mm矩形钢管,外露部分除锈刷漆。预算价:766527.84元;发包价:689875.06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企业应具有经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保证金缴款方式: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支票(同城)或电汇(异地)或网上银行支付方式提交人民币:12000元,作为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 08:30至2017年11月2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17年11月17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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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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