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闵行区七宝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移动高清录直播系统建设谈判,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闵行区七宝中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移动高清录直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该网站的网页截面)。(2)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自然人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存在被否决项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移动高清录直播系统建设
2、项目编号:SHXM-00-20171116-232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6410008)
3、预算编号:12-17-64475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高清录直播系统建设设备一套。要求详见技术需求章节,包括采购的范围、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价格不得超出上述项目预算,否则将被否决。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竞争性谈判文件。
5、交付地址:本项目现场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以内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国库资金: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供应商(指拟供产品的生产商)为小微企业,则除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之外,还须提供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小微企业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等)以及由当地社保中心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相关小微企业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1-17 23:55: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22 23:55: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采用“三证合一”可不上传);(3)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采用“三证合一”可不上传)(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17 23:55:00至2017-11-22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2017年11月17日至 2017年11月22日期限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处(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进行资料比对并购买纸质的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当纸质的谈判文件与电子版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谈判文件为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11-24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7-11-24 09:2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西路358号19楼(会议室安排详见评标会当日电梯口LED屏幕)。
2、谈判地点:延安西路358号19楼(会议室安排详见评标会当日电梯口LED屏幕)。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供应商于谈判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供应商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须知24.7条要求的其他资料各一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好相关开票信息。(2)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谈判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谈判时,若供应商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闵行区七宝中学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农南路22号 | 地址: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邮编:201101 | 邮编:200040 | |
联系人:陈圣日 | 联系人:钱文恺 | |
电话:021-64199325 | 电话:18702118597 | |
传真:64199325 | 传真:021-62791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