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东营区一中北校区及市政配套工程,所属区域:山东-东营-东营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11/18 | 公告号: | 东区建招公字【2017】071号 |
项目名称: | 东营区一中北校区及市政配套工程 | ||
工程地点: | 崂山路以西、莱阳路以南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无建筑垃圾外运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施工总承包 | 计划工期: | 254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8069.697283万元 | 工程造价: | 8069.697283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中学教学楼、小学教学楼、综合办公楼、图书实验楼、艺体馆、东大门、北大门、设备用房及市政配套等,总建筑面积20954平方米。其中,中学教学楼、小学教学楼、综合办公楼、图书实验楼建筑面积16693平方米,艺体馆建筑面积3772平方米,东大门建筑面积129平方米,北大门20平方米,设备用房340平方米(含地下室136平方米)及市政配套。 |
计划文号: | 东区发改立字[2017]8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500201730018号 |
建设单位: | 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赵先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46-8366848 13864709633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赵先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46-8366848 13864709633 |
招标代理单位: | 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张女士、胡女士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46-8270559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DYQCG2017- 229# 东区建招公字【2017】0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区一中北校区及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区一中北校区及市政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崂山路以西、莱阳路以南;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包括中学教学楼、小学教学楼、综合办公楼、图书实验楼、艺体馆、东大门、北大门、设备用房及市政配套等,总建筑面积20954平方米。其中,中学教学楼、小学教学楼、综合办公楼、图书实验楼建筑面积16693平方米,艺体馆建筑面积3772平方米,东大门建筑面积129平方米,北大门20平方米,设备用房340平方米(含地下室136平方米)及市政配套。 计划投资: 施工计划投资79054672.83元,监理计划投资1642300元。 计划工期:254日历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建筑垃圾外运。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施工;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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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近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本次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近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2.2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限两家施工企业组成; (2)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来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3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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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网上报名时间 | |||||||||||||
3.1网上报名:2017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22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只须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 3.2现场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报名联系电话:0546-8270778; 3.3现场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4现场报名资料: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和报名凭证(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进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注:①拟投报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②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人员中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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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自行到政府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 |||||||||||||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5.1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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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上发布。 | |||||||||||||
七 、监督机构 | |||||||||||||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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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8时30分 - 2017年11月22日17时30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