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乾安县所字镇忠字村暖棚工程的询价公告
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乾安县所字镇人民政府/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11.1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乾安县所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乾安县所字镇忠字村暖棚工程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乾安县所字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JLWL-[2017]-33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一、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所字镇忠字村暖棚工程已由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171107]-00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乾安县所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JLWL-[2017]-335;
2.2项目名称:乾安县所字镇忠字村暖棚工程;
2.3建设地点:乾安县所字镇忠字村;
2.4采购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5工期:2017年 12 月11日- 2018 年 05 月20 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2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与企业资质相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3.5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4、2015、2016)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3.9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供应商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法人、项目经理)。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证、职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项目经理和法人)、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2014、2015、2016)审计报告,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每本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同时不能低于成本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乾安县所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乾安县
联系人:刘立峰
电话:188438886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
联系人:付贵艳
电话:0431-88597299
2017年11月20日
关键字:工程,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