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路(滨江大道-G319)建设工程设计费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宁乡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NYGNXCG-0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展路(滨江大道-G319)建设工程设计费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路(滨江大道-G319)建设工程设计费采购(政府采购编号: NXCG-JZ-201709261035,委托代理编号:HNYGNXCG-06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发展路(滨江大道-G319)建设工程设计费
2、采购计划编号:HNYGNXCG-06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 |
发展路(滨江大道-G319)建设工程设计费 |
247886.13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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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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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展路(滨江大道-G319)建设工程设计费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按提供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28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至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乡县二环西路百宜华府2栋104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7年 11月 21日 10时至2017年 11月 28 日 10 时止(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大道168号
联系人:刘可
电 话:0731-878998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二环西路百宜华府2栋104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731--87826336
附件一
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展路(滨江大道-G319)建设工程设计费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发展路(滨江大道-G319)建设工程设计费
二、采购预算:247886.13元
三、工程规模
发展路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36m,双向6车道,道路总长约2.473km。沿线设置雨水、污水、照明等市政管线、绿化、涵洞及交通附属设施。
四、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发展路(G319—滨江大道)建设项目规划要点;
(2)《宁乡县东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2030)(2014年修改)》(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3)1:1000电子版地形图;
(4)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规程。
五、工程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5.1、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道路南起现状319国道,北接在建滨江大道,中途与规划G319、金玉路、在建玉潭东路、金全路、规划路相交。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红线宽度36m,长度2.473km。
5.2、设计内容
本工程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涵洞、污水、雨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及工程经济。
5.3、主要技术标准(1)、道路等级:主干路;
(2)、设计速度: V=50km/h;
(3)、荷载标准
1)桥梁荷载:城-A级。
2)人群荷载3.5KN/m2。
3)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4)、道路最小净高
1)机动车道:≥4.5m。
2)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2.5m。
(5)、抗震设防标准
场地所在区抗震设防烈度为VI度;地震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的设计特征周期为0.35s。
(6)、车行道宽度
机动车道宽度采用3.5m和3.75m。
六、其他说明(1)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提供服务成果,并完成审查修改。
(2)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最终设计费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价以宁乡县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谈判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下载
1、附件2:2-1至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