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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名嘉广场安置工程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
2017-11-21 18:15:2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淮安-淮阴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11.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名嘉广场安置工程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淮阴区,所属行业分类:广场,招标编号:3208041511270101,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名嘉广场安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8041511270101 项目名称 名嘉广场安置工程
标段编号 3208041511270101-BK-001; 标段名称 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公告信息

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淮发改投资[2015]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100% ,招标代理为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新区境内,工程内容包括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安装,设备制造、采购、运输、装卸、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验收合格、取证、安全、操作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等施工图纸中全部项目(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2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高新区境内。

2.3交货期(到货):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以分批次供货通知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行业验收标准,合格。

2.6质保期:整个门的全包免费质保期不低于4年(以有权部门使用许可证的签发日期起算)

2.7工程进度款支付: 货物运送到且安装完毕,经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物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8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 对本工程销售、安装和维保均由投标人负责,不转包、违法分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如果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制作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全部被全部取消,当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生产厂家进行评标;

3.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71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亲自到场除外。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评标的程序如下:

4.1初步评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与详细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如下:

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要求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

对本工程销售、安装和维保均由投标人负责,不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由投标人或门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

如果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制作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全部被全部取消,当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生产厂家进行评标;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71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亲自到场除外。

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法人亲自到场的除外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投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的无行贿查询记录函,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注:(1)资格审查中的承诺书应按规定格式签署(未按规定格式提供的,其自行提供的承诺书应符合资格审查要求承诺内容),签署完毕后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有效的证书或材料,且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链接诚信库的除外),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同一个门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门,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分公司)参加投标,否则同一个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或分公司)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当制造商和其代理商(或分公司)同时报名时,则仅对制造商进行资格审查,代理商(或分公司)的投标文件则被否决。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2详细评审:

评标基准价的产生: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出1%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出1%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1121 - 20171127

5.2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121114 30

6.2开标时间:201712111430分,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三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3本项目开标可以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各投标人可以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 CA 锁登录业务系统,通过远程解密模块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也可以将上述 CA 锁带至开标现场,由现场工作人员代为解密。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6.4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6.5评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到场澄清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6.6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6.7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公告发布时间:20171121日 至20171127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路188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17-80865550

8.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北京东路30号迎宾花园小区5#301

     联系人:陶晶晶       电话:15195386088

8.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

8.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监督机构: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淮发改投资[2015]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100% ,招标代理为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新区境内,工程内容包括名嘉广场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安装,设备制造、采购、运输、装卸、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验收合格、取证、安全、操作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等施工图纸中全部项目(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2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高新区境内。

2.3交货期(到货):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以分批次供货通知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行业验收标准,合格。

2.6质保期:整个门的全包免费质保期不低于4年(以有权部门使用许可证的签发日期起算)

2.7工程进度款支付: 货物运送到且安装完毕,经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物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8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 对本工程销售、安装和维保均由投标人负责,不转包、违法分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如果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制作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全部被全部取消,当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生产厂家进行评标;

3.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71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亲自到场除外。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评标的程序如下:

4.1初步评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与详细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如下:

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要求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

对本工程销售、安装和维保均由投标人负责,不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由投标人或门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

如果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制作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全部被全部取消,当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生产厂家进行评标;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71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亲自到场除外。

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法人亲自到场的除外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投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的无行贿查询记录函,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注:(1)资格审查中的承诺书应按规定格式签署(未按规定格式提供的,其自行提供的承诺书应符合资格审查要求承诺内容),签署完毕后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有效的证书或材料,且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链接诚信库的除外),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同一个门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门,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分公司)参加投标,否则同一个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或分公司)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当制造商和其代理商(或分公司)同时报名时,则仅对制造商进行资格审查,代理商(或分公司)的投标文件则被否决。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2详细评审:

评标基准价的产生: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出1%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出1%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1121 - 20171127

5.2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121114 30

6.2开标时间:201712111430分,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三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3本项目开标可以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各投标人可以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 CA 锁登录业务系统,通过远程解密模块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也可以将上述 CA 锁带至开标现场,由现场工作人员代为解密。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6.4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6.5评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到场澄清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6.6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6.7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公告发布时间:20171121日 至20171127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路188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17-80865550

8.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北京东路30号迎宾花园小区5#301

     联系人:陶晶晶       电话:15195386088

8.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

8.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监督机构: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广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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