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1,截止日期:2017-12-1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闽清县梅溪新城二期道路路网工程监测项目,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闽清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SCCFJ2017招第157号,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CCFJ2017招第157号 |
开标时间:2017-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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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业主名称: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JSCCFJ2017招第157号的闽清县梅溪新城二期道路路网工程(监测项目) 已由闽清县发展改革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2016〕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闽清县梅溪新城二期道路路网工程(监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2.3. 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4.262km,包含四条道路,分别为新城环路、学府路(学校地块南侧道路)、府前广场、医疗地块南侧景观道路等;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84824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中挡墙、边坡、隧道及周边建(构)筑物的沉降、水平、垂直位移、锚杆应力、水平位移和高程控制网等监测工作及材料埋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勘察周期: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测试、监测、检测)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应根据《关于印发<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执行。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801室)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可以补足后参加本次投标);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9时30分止,提交地点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801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350000 电话:0591-62301506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801室,邮编:350000 电话: 0591-87711210/15659892179 联系人: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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