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乐山夹江县杨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乐山-夹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编号:511126201700032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夹江县杨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262017000327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21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夹江县益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夹江县漹城镇体育路35号)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硬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11-22 09:00到2017-11-24 17:00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 |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名都花园A幢1单元3楼 | ||
洽谈时间 | 2017-11-27 13:00 | ||
洽谈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名都花园A幢1单元3楼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夹江县漹城镇建设中路87号,0833-565912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名都花园A幢1单元3楼,0833-230353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杨老师,0833-5659129 | ||
预算金额(元) | 559250000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为加快夹江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解决城镇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设发展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杨柳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构筑宜业、宜居、宜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经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审批,计划实施夹江县杨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9月5日批复同意【川建保函[2017]702号】,已纳入四川省及国家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本次改造包括夹江县杨柳村、杨浩村、千佛村、谢滩村、易漕村等村社。项目预算总额为约55925万元,规划改造面积约654.42亩,均为集体用地。项目涉及漹城镇杨柳村2.3.4.6.7.8社、杨浩村1.2.3.4.5.6社,千佛村1.2社、谢滩村7社、易漕村2社、青衣江三桥(薛村、永胜村、新村村零星),拟拆除房屋总面积约74398.98㎡,涉及拆迁农户428户、1369人,采取货币化方式安置,属于城中村。 全部采用单一货币化补偿方式进行改造,并按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补偿。安置补偿标准依据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市规划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货币化安置实施标准的通知》(夹府发【2017】12号)文件精神执行。 购买服务年限和服务费支付方式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由于该项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拆迁安置任务重,需要供应商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存在特殊性,只能由国有背景的公司承担。经了解,夹江县益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夹江县漹城镇体育路35号)是夹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国有企业,在征地拆迁及安置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且有实力推动该项目顺利实施,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
附件 | 附件 | ||
备注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dyly/402886875fa02c79015fb9da23bd2567.html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