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国人民解放军75560部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3,公告主要内容为:海南海口中国人民解放军75560部队 -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海南-海口,所属行业分类:食品,招标代理: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人民解放军75560部队,招标编号:GXJH2017-01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2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副食品采购 | 项目编号 | GXJH2017-014 |
联 系 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0898-65328264 |
行政区域 | 屯昌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3600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2、项目规模:77560部队各伙食单位(含屯昌、龙河、旧州、五指山及三亚片),月平均采购金额约为300万元、年度采购金额约为3600万元 3、项目范围:蔬果类、禽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干货调料类和饮料等副食品 4、服务期限:1年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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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2015年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项目拟定配送人员的现单位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任意6个月); 5、提供三名以上员工的健康证; 6、因采购人为军队保密单位,对本项目有保密供应、高效供应、安全供应、不间断供应、就地就近供应和便于上级本级监管等特殊要求,投标人应为广东、海南地区(国内其他地区的投标人应在海南或广东设有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的分公司)的企业;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不接收外资企业及联合体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1-23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1-29 17: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2室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200.0 |
开标时间 | 2017-12-13 10:00 | ||
开标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2室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17-12-13 10:00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75560部队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692594058 |
采购人地址 | 中国人民解放军75560部队 | ||
代理机构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75560部队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GXJH2017-014)所需的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2、项目规模:77560部队各伙食单位(含屯昌、龙河、旧州、五指山及三亚片),月平均采购金额约为300万元、年度采购金额约为3600万元
3、项目范围:蔬果类、禽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干货调料类和饮料等副食品
4、服务期限: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2015年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项目拟定配送人员的现单位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任意6个月);
5、提供三名以上员工的健康证;
6、因采购人为军队保密单位,对本项目有保密供应、高效供应、安全供应、不间断供应、就地就近供应和便于上级本级监管等特殊要求,投标人应为广东、海南地区(国内其他地区的投标人应在海南或广东设有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的分公司)的企业;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不接收外资企业及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08:30至2017年1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2室;
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现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45至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开启时间:2017年12月 13日10:00(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75560部队
地 址:中国人民解放军75560部队
电 话:15692594058
联系人:戴助理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2室
邮 编:570310
电 话:0898-65328264 传 真:0898-65328214
联系人:张女士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