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4,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桥梁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采购业主:”,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桥梁部分)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桥梁部分)(以下称本项目)经长兴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长发改投资[2017]84号)。项目业主为长兴永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兴林城兴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PPP社会资本。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xztb.gov.cn:8081/cxwe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1.泗安塘干流整治河道总长21.87km
(1)泗安水库坝址~鸭鱼桥段:
整治河道总长3.573km,加固加高堤防总长7.13km。拆建桥梁共8座,新建钢坝3座,总长120m。
(2)鸭鱼桥~汪家山港汇入口段(已作为泗安塘整治应急段完成前期设计):
整治河道总长4.112km,加固加高堤防总长7.93km,拆建桥梁共2座。
(3)汪家山港汇入口~管埭大桥段:
整治河道总长5.366km,加固加堤防总长5.931km,拆建桥梁共1座。
(4)管埭大桥~林城集镇段:
整治河道总长8.761km,加固加高堤防总长12.039km,新建护岸3.41km,拆建桥梁共2座。
2.支流小流域整治工程
(1)潘家山港整治工程(已作为泗安塘整治应急段先行实施,部分桥梁工程后期由社会资本方实施):
整治河道总长1.99km,新建防洪墙2.10km,新建复式堤防0.98km,拆建桥梁5座,拆除堰坝1座,修复堰坝3座。
(2)汪家山港整治工程(已作为泗安塘整治应急段先行实施,部分桥梁工程后期由社会资本方实施):
整治河道总长3.826km,新建防洪墙1.01km,新建复式堤防5.47km,新建土堤0.20km,另整治花木城撇洪渠总长为1.23km,新建土堤总长为1.07km,拆建桥梁4座,拆除桥梁1座,拆除堰坝3座。
(3)青东涧小流域整治工程:
拓宽涧滩0.36km,新建土堤0.84km,新建复式堤防0.75km,新建护岸0.49km,改造二界岭水库引水渠道1.0km,衬砌二界岭水库下游渠道0.88km,拆建桥梁2座,新建景观堰坝7座,修复堰坝12座。
(4)长潮涧小流域整治工程:
拓宽涧滩4.0km,新建土堤7.55km,新建复式堤防1.09km,拆建桥梁5座,拆除桥梁1座,新建景观堰坝6座,修复堰坝12座。另整治新星村下岸自然村土堤1.67km,涧北自然村土堤0.99km。
(5)宿子岭涧小流域整治工程:
拓宽涧滩5.78km(含太傅港),新建土堤1.57km,新建复式堤防9.11km,新建防浪墙0.71km,新建护岸0.43km,拆建桥梁10座,新建景观堰坝3座,修复堰坝5座。
(6)周吴涧小流域整治工程:
拓宽涧滩2.43km,新建土堤2.81km,新建复式堤防1.97km,拆建桥梁3座,扩孔桥梁1座,拆除桥梁1座,新建景观堰坝1座,修复堰坝2座。
投资规模:泗安塘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估算总投资111518万元。其中PPP项目估算总投102152万元,工程部分投资59700万元,征地和环境部分投资42453万元。
PPP项目工程部分总投资59700万元,其中泗安塘支流小流域潘家山、汪家山港作为应急段已先行实施,总投资约7634万元(其中,桥梁工程约2443万元后期由PPP中标社会资本方实施)。
2.2 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
监理内容为本项目范围的43座桥梁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改造等的施工监理工作,具体桥梁如下:
序号 |
桥梁名称 |
桥梁长度 |
桥梁宽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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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泗安塘1号桥(3*16*15m) |
3*16m |
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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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泗安塘2号桥(3*16*7m) |
3*16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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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泗安塘3号桥(3*16*7m) |
3*16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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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泗安塘4号桥(3*16*7m) |
3*16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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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泗安塘5号桥(3*16*7m) |
3*16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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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泗安塘6号桥(3*16*7m) |
3*16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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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泗安塘7号桥(3*16*7m) |
3*16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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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泗安塘8号桥(3*16*7m) |
3*16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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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拆建老国道桥(14.5*48m) |
14.5m |
4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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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拆建人民桥(12.5*42m) |
12.5m |
4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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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拆建管埭大桥(12.5*60m) |
12.5m |
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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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拆建天平桥(5.5*60m) |
5.5m |
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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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拆建天平老桥(5.5*60m) |
5.5m |
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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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清东涧1号桥(3*11*10m) |
3*11m |
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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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荷花涧1号桥(1*10*5m) |
1*10m |
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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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潘家山港1号桥(1*20*23m) |
1*20m |
2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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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潘家山港2号桥(1*20*13m) |
1*20m |
1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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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潘家山港3号桥(1*20*20.5m) |
1*20 |
20.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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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潘家山港4号桥(1*20*20.5m) |
1*20m |
20.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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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潘家山港5号桥(1*16*6m) |
1*16m |
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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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汪家山港6号桥(3*10*12m) |
3*10m |
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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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汪家山港7号桥(3*10*14.5m) |
3*10m |
14.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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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汪家山港8号桥(3*10*20.5m) |
3*10m |
20.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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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汪家山港9号桥(1*16*23m) |
1*16m |
2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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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长潮涧1号桥(3*13*13m) |
3*13m |
1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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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长潮涧2号桥(3*13*7.5m) |
3*13m |
7.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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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长潮涧3号桥(3*13*7.5m) |
3*13m |
7.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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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长潮涧4号桥(3*13*3.5m) |
3*13m |
3.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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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长潮涧5号桥(3*13*4m) |
3*13m |
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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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宿子岭涧1号桥(1*13*3.5m) |
1*13m |
3.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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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宿子岭涧2号桥(1*20*4m) |
1*20m |
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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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宿子岭涧3号桥(1*20*4m) |
1*20m |
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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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宿子岭涧4号桥(1*20*4m) |
1*20m |
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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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宿子岭涧5号桥(1*20*10m) |
1*20m |
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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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宿子岭涧6号桥(1*20*7m) |
1*20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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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宿子岭涧7号桥(3*20*5.5m) |
3*20m |
5.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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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宿子岭涧8号桥(3*20*4m) |
3*20m |
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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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宿子岭涧9号桥(3*20*6.5m) |
3*20m |
6.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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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宿子岭涧10号桥(3*20*7m) |
3*20m |
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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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周吴涧1号桥(3*8*4m) |
3*8m |
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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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周吴涧2号桥(3*13*5.5m))扩2孔 |
3*13m |
5.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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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周吴涧3号桥(3*13*5.5m) |
3*13m |
5.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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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周吴涧4号桥(3*13*4m) |
3*13m |
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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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监理服务期预计为6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7年11月2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现场确认时缴纳。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现场确认时缴纳。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按“0元”支付下载,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00,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本工程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温馨提示
7.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2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3 非会员投标的,开标时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永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长兴林城兴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泗安、林城 地 址: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 吴 工 联系人: 盛 工
电 话: 13757285806 电 话: 0572-6265658
传 真: 传 真: 0572-6265655
2017年11月24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标段: 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桥梁部分)施工监理标段
项目 |
条件 |
备注 |
资质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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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桥梁部分)施工监理标段
项目 |
要 求 |
备注 |
业绩 |
1、自2012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或标段)至少独立监理过主跨20m(含)以上的新建(或改建)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
|
注: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标段: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桥梁部分)施工监理标段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监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桥梁工程总监职务,年龄60周岁及以下(以开标日计算)。 |
1 |
|
2 |
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桥梁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年龄60周岁及以下(以开标日计算)。 |
1 |
|
3 |
监理员(其中1位兼职试验员) |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或培训证书(其中一位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质监站(局)核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年龄45周岁及以下(以开标日计算)。 |
2 |
|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机,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其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的,则还包括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议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机(叫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仅针对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人员)。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含)以下。扣分结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附截图,未附查询结果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电话:0571-83789631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桥梁部分)施工监理标段
项目 |
信誉要求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14年 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的日期为准)。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