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0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贵港贵港市三合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贵港,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DHRGF2017032,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港市三合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DHRGF201703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建设单位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贵港市三合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10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和地方财政拨款、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探、设计、采购、施工( EPC)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贵港市三合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DHRGF2017032
建设地点:贵港市解放路与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2680.13平方米(约合49亩),建设保障性住房1056套,总建筑面积161987.98㎡,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住宅、地下车库、小区景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公建配套工程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1708.26万元。
监理酬金估算额:457.82万元。
工程总工期:687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合格止。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标段划分:无
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32680.13平方米(约合49亩),建设保障性住房1056套,总建筑面积161987.98㎡,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住宅、地下车库、小区景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公建配套工程等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业绩【备注: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类似工程指: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项目建安投资额在20000万元以上(含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一项以上(含一项)(业绩证明必须提交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意见书,业绩材料均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交易中心)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人:陈豫红 宋欣蔚 联系电话:0775-4552171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4.4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ggggjy.gxgg.gov.cn及其公告栏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递交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7.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帐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3.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5 .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8.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3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接收退保材料。8. 评标方式þ综合评估法
9.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10.监督部门及电话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566185
贵港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1.联系方式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 地址:贵港市荷城路锦泰尊品1幢1单元1101号
园5号商铺
邮编:537100 邮编: 537100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陈存保
电话:0775-4295003 电话:0775-4598190
传真:0775-4295003 传真:0775-4598190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