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0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景宁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包凤示范小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景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景建招L[2017]081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包凤示范小区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已落实。
二、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景宁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包凤示范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27480.92㎡,.总建筑面积约211999.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846.18㎡,地下建筑面积67648.92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住宅建筑、地下室建筑、小区道路、地下综合管线、景观绿化、以及其他红线范围内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招标范围:景宁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包凤示范小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景宁县审计局审计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4)投标报价范围:按国家现行取费标准的 80 %~ 1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外省企业办理),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或在丽水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
3、本工程不接受挂靠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7年12月8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7年12月8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jn.lssggzy.com/jnweb/)发布并供下载。
七、其他
1、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景宁县建设路3号 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89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人:徐先生、叶先生
联系电话:18906789779 联系电话:18358871122、13758994507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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