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共永安市委党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1,截止日期:2018-01-1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三明行政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三明-永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共永安市委党校,招标编号:闽仟羽三明招2017〔167〕号,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仟羽三明招2017〔167〕号 |
开标时间:2018-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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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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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中共永安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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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仟羽三明招2017〔167〕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永安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17〕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永安市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中共永安市委党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可研批复后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共永安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永安市文创园地块 2.3建设内容: 永安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工程建筑占地面积183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0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600㎡,综合楼3600㎡,附属楼1800㎡,配套建设校门值班室35平方米、150个的停车位,以及建设地下室停车场、地上室外停车场、户外活动场、校园道路、围墙、景观绿化等室外附属工程;本次招标总投资限额3692.21万元,中标单位应根据总投资限额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2.4本项目已列入永安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 2.5计划工期: 1.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施工总工期: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6招标范围:建筑规划用地范围内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安防、防雷、室外景观、夜景照明、变配电、燃气、自来水、市政管网、小区道路、停车场等配套工程等。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中共永安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含基坑支护设计及基坑监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勘察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3.1.1根据闽建筑〔2016〕41号文要求,投标人须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闽建筑〔2017〕7号文)。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还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大中型工程指: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的大中型“一般公共建筑”,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曾担任职务的或符合招标要求项目特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自行实施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同时具有资质许可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能力的,应当自行组织实施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和主体结构的施工。 分包工作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本项目不允许2015-2017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参加。具体参考闽建建〔2014〕42号和闽建办建〔2016〕10号。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元区红印山1号A区503、5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函件原件提交验证,招标人验证后保函原件将不予退还)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
投标保证金账户;(2)投标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2。)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于2018年01月10日17:30前汇入指定帐户。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永安市委党校 ;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商务中心7栋三层,邮编:366000;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96059395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三元区红印山1号A区503、506室 项目负责人: 江女士 电话: 0598-5160896、15859839461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1646007059565656-017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监督部门: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598-3853090。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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