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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高等师范学校2017年度校内维修改造工程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球场...
2017-12-11 18:25:4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宿迁 招标业主/代理: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12.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2017年度校内维修改造工程球场...,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279,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迁高等师范学校2017年度校内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0279 项目名称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2017年度校内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0279002002 标段名称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球场改造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12月15日
公告信息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球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279002002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宿迁高等师范学校2017年度校内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球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校内

1.2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166万元

1.3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工程量完成50%后,工程款付至10%;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经省质检及国家田径协会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息),保修期限为5年。b、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球场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体育场地或体育设施)。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类似业绩:20141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日期为准)有不小于3000平方米硅PU塑胶球场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其材质和面积,另需提供业主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需提供业绩查询网址及查询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此业绩无效。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3.11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1 08:3020171215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1222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合欢路1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195

联系人:王处长

联系人:杨宁

  话:13951364161

  话:0527-84355588

  真:

  真:

  编:

  编:

E-mail

E-mail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球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279002002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宿迁高等师范学校2017年度校内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球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校内

1.2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166万元

1.3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工程量完成50%后,工程款付至10%;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经省质检及国家田径协会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息),保修期限为5年。b、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球场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体育场地或体育设施)。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类似业绩:20141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日期为准)有不小于3000平方米硅PU塑胶球场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其材质和面积,另需提供业主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需提供业绩查询网址及查询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此业绩无效。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3.11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1 08:3020171215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1222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合欢路1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195

联系人:王处长

联系人:杨宁

  话:13951364161

  话:0527-84355588

  真:

  真:

  编:

  编:

E-mail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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