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福清火车站客运设施改扩建工程设计,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改扩建,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XMCS-FZ(招)2017035,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CS-FZ(招)2017035 |
开标时间:2018-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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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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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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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XMCS-FZ(招)2017035(招标编号)的福清火车站客运设施改扩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融发改审批〔2017〕44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福清火车站客运设施改扩建工程(设计) ; 2.2. 建设地点: 福清市 ; 2.3. 工程建设规模: 对福清市火车站原站房候车厅、出站厅和售票厅进行扩建,站房面积扩建面积约2892平方米(从4042平方米扩建至6934平方米),新增通透式风雨廊面积约325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为6142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403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033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 2.6.2. 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福清市建设局大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03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7.873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委前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62190 ; 传真:/ ; 联系人: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 ,邮编:350003 ; 电话:0591-87731173 传真:0591-87731143 ; 联系人:陈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9010 7120 9001 0000 0149 89 。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
监督部门: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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