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青浦区金泽镇2017年断头河整治工程代建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青浦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泽镇2017年断头河整治工程代建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格之一;3.2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3.3具有良好的工程项目管理业绩;3.4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3.5投标人须是青浦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入选单位;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泽镇2017年断头河整治工程代建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205-05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7-z911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青浦区金泽镇。整治河道5条段3007.10米(新开804.59米),挖填土方102476.79立方米(开挖70830.25立方米、回填31646.54立方米),新建护岸5042.34米、防汛通道2778.40平方米、水闸(闸孔净宽4米)1座、桥梁3座、倒虹吸1座,种植绿化34668.23平方米(陆域绿化22084.94平方米、斜坡绿化8289.05平方米、水生植物4294.24平方米)等。
5、交付地址:青浦区
6、交付日期:工程前期准备开始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4673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673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7-12-11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14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6、青浦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的证明;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2-11 18:00:00至2017-12-18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515室进行现场验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法人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磋商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1-0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定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5楼515室
2、磋商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磋商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浦区 | 地址: | 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 |
邮编: | 201700 | 邮编: | 201700 |
联系人: | 朱建云 | 联系人: | 周兰兰 |
电话: | 59266239 | 电话: | 59203378 |
传真: | 59202806 | 传真: | 021-62644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