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名左渠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5,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雅安玉溪河渠道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雅安-名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名左渠管理所,招标编号:5118212017000214,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名左渠管理所玉溪河渠道安全防护措施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8212017000214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2-14 17:05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名左渠管理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雅安市名山区名左渠管理所,联系方式:周先生,1356877120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室。,联系方式:张先生,028-6643309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8-66433099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①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盖有公章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②公路波形护栏的生产厂家需具有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安装单位需具有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③波形护栏材料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GB/T31439.1--2015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室。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7-12-15 09:30 |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7-12-18 17:00 |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7-12-15 09:30 |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7-12-18 17:00 |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12-20 10:30 |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2-20 10:30 | ||
谈判时间 | 2017-12-20 10:30 |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雅安市名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皇茶大道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雅安市名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皇茶大道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 |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9500元 谈判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时间以2017年12月19日16时前保证金到下列账户为保证金有效。 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河支行 帐 号:51001508608051523368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电汇凭证、收据复印件等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 ||
预算金额(元) | 475000 | ||
采购品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投标人报价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税金等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安装完毕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并提交全套验收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支付合同金额的95%,扣除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3、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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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公告连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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