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新梅天桥自动扶梯更换及维修项目谈判,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天桥,招标代理: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新梅天桥自动扶梯更换及维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且拥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所投电梯的制造厂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至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7)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梅天桥自动扶梯更换及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SHXM-12-20180115-193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8465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新梅天桥三台自动扶梯的更换及维修服务,原电梯品牌均为(OTIS),沪闵路新梅天桥南侧出入口一台自动扶梯为更换,沪闵路新梅天桥北侧西出入口两台自动扶梯为大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书) 注:服务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社会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服务工作。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域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1510000.00(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51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1-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2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扫描件);6)所投电梯的制造厂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扫描件);7)拟派至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1-16 17:00:00至2018-01-2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8-01-24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8-01-24 14:0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2、谈判地点:闵行区莘松路282号。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供应商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原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失败后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闵行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变更操作流程的通知》(闵采财【2017】2号)的相关规定,改变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谈判对象仅限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其它投标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闵行区莘浜路383号202室 | 地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 |
邮编:201199 | 邮编:201199 | |
联系人:褚萃中 | 联系人:洪晓明-许义雯 | |
电话:54958212 | 电话:64985000 | |
传真:/ | 传真:649264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