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9,公告主要内容为:东丽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炉渣处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东丽区,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招标编号: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谈判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谈判编号:
4谈判内容:
4.1项目名称: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炉渣处置
4.2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谈判范围 |
1 |
2018年粉煤灰及炉渣处置销售 |
2018年4月份到2018年9月份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所生产粉煤灰及炉渣的处置销售 |
2 |
2018年粉煤灰及炉渣处置销售 |
2018年1月份到3月份、10月份到12月份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所生产粉煤灰及炉渣的处置销售 |
5资质审核方式及资质要求
5.1资质审核方式:资质后审
5.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2.1承包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2承包商具备在谈判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参与人不得同时谈判;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谈判。
5.2.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5承包商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成为成交商、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承包商近3年内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2.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2.7本次谈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谈判。
5.2.8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5.3专项资质条件
5.3.1承包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粉煤灰的处理和综合开发利用或建筑材料销售,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保证完全利用或销售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
5.3.2承包商必须有自2013年以来连续3年,每年处置销售粉煤灰40万吨及以上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台账或相应的发票复印件(盖公章)作为证明文件,有必要时须提供其他年份粉煤灰销售资料及原件。
5.3.3承包商必须具有一定的存贮能力,为保障机组安全运行、应对因环保要求及恶劣天气下粉煤灰无法外运的情况,参与人必须具有2万吨贮存能力的存储场所(15天粉煤灰产量)。(提供证明文件)
6供货地点及供货时间
6.1供货地点: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院内(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
6.2供货时间:2018年1月1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7谈判文件递交
7.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待定
7.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即谈判地点):待定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8.1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淼
电话:022-84403137 15692210070
传真:022-84403137
电子邮箱:zmiao@chd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