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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业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19 17:35: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长沙-宁乡县 招标业主/代理: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1.19 截止时间:  2018-2-9

摘要:本公告受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9,截止日期:2018-2-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2018年度审计业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宁乡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开标地点:5.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业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业务定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业务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DHPMCG17121403

             委托代理编号:000775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①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的,发证年份须为2017年或体现2017年年检信息;②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指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3)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3.2 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章第3款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一套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领取招标文件。未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只接受现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账。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时间:2018年2月9日09时30分;

5.3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5.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资料),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2 缴纳时间:2018年2月7日10时00分前缴纳,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    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898 7001 8691

6.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填写项目简称:“2018年审计业务定点采购”,否则可能影响保证金查询到账及退还。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大道168号

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15274890905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姜先生

电        话:13787215483  15084851490

附件下载

1、招标文件---2018年度审计业务定点采购项目.doc
关键字:其他,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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